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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近日,涿鹿县人民检察院走访涿鹿县公安局、卫健局、教体局,与负责未成年保护的相关责任人深入座谈,督促其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倡导多部门凝聚合力,让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涿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向三家单位负责人着重说明了该院切实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是否报告”每案必查,着力解决强制报告责任主体不主动、不及时报告问题。进一步强调在办案中发现应报告未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院未检办负责人表示,酒店、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是强制报告的义务主体,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最高人民检察院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海报,建议派出所、司法所、社区乡镇等基层单位充分利用自有的多媒体平台扩大宣传效果。
各单位负责人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签署承诺书等方式,引导辖区内行业主体不做“旁观者”,争当“参与者”,进一步提高相关行业人员强制报告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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