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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检察院制发“督促监护令” 让家庭监护不缺位
时间:2021-07-19 10:55: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孩子犯错涉罪,家长负有不可推卸的教育责任。作为家长一定要督促孩子远离不良环境,严加管教,履行好监护责任。”近日,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办案人员实地走访了一名涉案未成年的家庭,并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

  我院未检办案人员在办理一起涉未刑事案件时发现,刚刚年满15周岁的小谷有打架斗殴、文身等诸多不良习惯,但由于其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小谷跟随爷爷奶奶生活,老人出于溺爱长期缺乏对孩子的约束管教,使小谷的家庭监护处于缺位状态,对上述不良行为未能及时、有效干预制止,导致孩子走上犯罪道路。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我院向其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针对小谷父母在教育方面存在的教育引导不到位的问题提出建议,引导其履行监护职责。
  小谷的父母向检察官表示,感谢检察院真正为人民办实事,给孩子的成长更多的关注,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对孩子严加管教,敦促孩子回归学校,学习一技之长,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该家庭所在地的村委会委员也表示,会对孩子的成长持续跟踪关注,对孩子的在成长中遇到的困难提供帮助和支持。
  此次发出督促监护令,是我院立足本职,在未成年检察工作方面的又一项进展。今后我院会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探索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的一体化保护防御机制,凝聚合力,助推我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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