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决算分析报告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涿鹿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权利。
2.机构情况。
10个内设机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反贪污贿赂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办公室、政治处。
3.人员情况。现有在职人员59人。2017年无退休人员,已经退休人员全部到社保局开资。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侦查监督科全年依法批准逮捕78件94人,公诉科依法提起公诉130件165人。注重运用刑事和解手段修复社会关系,不批准逮捕25件27人,不起诉3件4人。定性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100%。强化监督意识,追诉漏罪17件、漏犯4人。
围绕“灭蚁拍蝇、惩治基层微腐败”、“一问责八清理”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反贪反渎百日会战”和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攻坚专项行动,紧盯“退耕还林”、“危房改造”等扶贫涉农惠农领域的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不手软,反贪局查办贪污案5件11人。反渎局共摸排案件线索10件,通过认真调查,立案侦查1件1人。
民行科全年办理监督案件39件。其中对法院监督案件12件,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办理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3件,办理督促履职监督案件25件。
监所检察科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8件,开展监外执行社会调查4次。为在押人员上法制课5次,受理在押人员家属法律咨询18次,进行安全检查16次,提出口头建议20次。控告申诉科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0件。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依法批准逮捕7件10人,不捕1件1人;依法提起公诉6件8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5次。
案件管理办公室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上传了147件308册电子卷宗,方便律师查询和复制。全面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已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9条、法律文书100份、重要案件信息16条。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2件128人,一审公诉案件147件182人。进行受案审核249件次,开展流程监控183件、案件质量评查45件。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院收入年初预算1052.89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872.89万元比去年708.09万元,增加164.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80万元比去年180万元,增加0万元。预算安排增加的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及相关项目增多。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052.89|决算数1270.16万元。
2017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预算数872.89万元|决算数739.1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180 万元|决算数132.53万元。
(2)差异原因分析。收入支出预算数和决算数差异较大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归入社保管理。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我院收入共分为两类占总收入的比重如下:财政拨款收入占90%,其他收入占10%。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三公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公务接待1万元,公务用车12万元,因公出国预算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公务接待0.16万元,公务用车5万元,因公出国0元。项目支出:公务接待0元,公务用车10.6万元,因公出国0元。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270.16万元。支出87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16万元,项目支出132.53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469.77万元,基本支出结转257.7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11.99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拨款。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因为项目预算和实际执行中不同步,所以在实际执行中只能按照具体情况进行申请和安排资金,今后一定和相关股室沟通,使预算和实际工作尽可能的一致。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资产负债具体构成:
总资产:2414.03万元:流动资产489.05万元(其中现金0万元、银行存款0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487.85万元、预付账款1.2万元),固定资产1924.98万元。
总负债:2414.03万元,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18.08万元。净资产合计239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469.77 万元。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在接到县财政局国库股通知后严格按照决算要求进行组织管理,由财务科具体负责落实,纪检组长杨汉成亲自监督执行并审核,会计和出纳共同进行编报。
2018年1月15日